本報訊 (記者 寧宇龍) 6月22日,國家檔案局在京舉辦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培訓班,向參訓人員詳細介紹新修訂的《辦法》內容,提出新舊《辦法》的銜接要求,講解電子會計檔案管理流程與方法。國家檔案局副局長付華出席開班式,并就《辦法》的宣貫提出具體要求。財政部會計司有關領導出席開班式。
近年來,隨著以計算設備為輔助的會計電算化技術的逐漸普及,特別是電子商務、電子發(fā)票等基于互聯(lián)網技術的新業(yè)態(tài)的發(fā)展,對會計核算以及會計檔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,需要對原《辦法》進行修訂。為此,2015年12月11日,財政部、國家檔案局正式發(fā)布新《辦法》,適用于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以及按規(guī)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。
關于做好新《辦法》的宣貫、實施,付華提出3點要求。一是要加大對新《辦法》的宣貫和實施力度。新《辦法》的重大修改達11處,尤其是其中增加的有關電子會計檔案的規(guī)定,掌握起來難度大,必須加強學習,做好解釋、宣傳工作。在廣度上,要力爭做到所有機關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的會計人員和檔案人員全覆蓋;在深度上,宣貫內容要深、要透,要讓大家真正明白新《辦法》規(guī)定的精神實質。二是要處理好幾個關系。比如,要做好新舊《辦法》的銜接,各部門各單位在會計檔案電子化的實施上,要根據(jù)本地區(qū)和本企業(yè)的實際積極穩(wěn)妥地進行,同時,該保留紙質載體的檔案務必保留;一直以來,會計部門和檔案部門有著良好的合作基礎,在新《辦法》實施過程中,會計部門和檔案部門一定要繼續(xù)深化合作。三是要總結經驗,促進其他檔案的單套制管理。此次《辦法》的修訂,使電子會計檔案在一定范圍、一定條件下成為唯一的檔案,在電子檔案管理上,向著單套制管理邁出了重要的一步,在實施新《辦法》時,要認真總結經驗,完善辦法,豐富手段,為其他方面電子檔案的單套制管理提供借鑒。